老龄化社会、老年群体以及老年人个体是构成老年问题的三个重要层面。这三个方面的实际情况是制定养老居住政策的背景和依据。通过对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水平、老龄化特点和老年人意愿的综合考虑,我国政府确定了“以居家养老为基础,社区养老为依托,机构养老为支撑”的养老居住政策,同时提出了“9073”的养老居住格局:
即百分之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,百分之7的老年人通过购买社区照顾服务养老,百分之3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。
1·符合当前经济发展水平
我国尚属发展中,综合国力还不强,大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还是当前政府的主要任务。在较短的时间内完善养老及医疗保障体系十分困难。同时我国当前人均收入水平还较低,多数老年人及其家庭较难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进入养老机构长期养老。只有大力提倡和发展居家养老,才能满足多数老年人的养老需求。
2·符合我国老龄化特点
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一大特点是老年人口多、增速快。面对这个现实,在短时期内很难为大量老年人提供专门的养老居住场所,也难以快速建立较为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。我国当前的养老机构数量还十分
有限。截至2009年末,全国各类老年福利机构共有38060个,床位总计266.2万张。,仅占老人数量的1.59%,与国际通常有4%——6%的老人入住老年机构的情况相比,我国的养老机构还有待大力发展。为了尽快满足迅速增加的养老需求,利用大量的住宅资源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是必然的选择。
3·符合老年人的意愿
我国多数老人希望居家养老。我国的老人多将自身价值与家庭和谐,扶助后辈成长融合在一起,同时也与邻里交往和相互关照联系起来,在其中感受自身存在的价值。根据2006年我国老龄科研的资料显示,有85.05%的老人希望在家里养老。多数老人希望居家养老是有其内在合理性的。因为在家里老人可以亲近家人和朋友,可以利用各类熟悉的社区设施,可以继续在原有的社会关系中交往和参加各类活动。研究表明,居家和社区养老有助于保持老年人的身心健康,可给予老人长期的精神支持,可以提高养老生活的质量。